对于生存手册的若干解释,创立这样的生存手册的目的,以及其他 创立本社区的目的

其实不难发现,这个生存手册主要的受益人是作者和被作者拥护的的玩家。从站长过去的十多年的为爱发电的经历,我一直在想,我自己治理论坛的快乐方式和源泉是什么?难道是为了获得权限从而管理别人的快感?当然这样不良的动机确实在很多的论坛很多的义务版主中普遍出现过。或许早期的时候我是这么想过的,只不过后来我才发现,治理一个社区最大的快乐其实是无数作者和用户对你的需要并且对你的支持和拥护。对于玩家,他们确实实实在在的想能够在一个社区获得他们最感兴趣的内容。对于作者,更多的是实现他们在一个论坛的声誉,威望和价值。对于管理者,更是需要把这个理念贯彻到底。即便是商业化的论坛,他们最本质的最核心的客户实际上并不是厂商或者各种投资商,最本质的客户其实还是用户,没有用户的社区功能体验做的再好,也是没人喜欢的。我希望”令管理者,作者,用户都无限喜欢“这样的论坛定义得以在此实现并且深入人心。

创立本生存手册的目的

长期发表攻略的作者作为玩家的集体意志的代表(毕竟玩家都喜欢自己的感兴趣的攻略所以作者也喜欢做玩家感兴趣的攻略),在长期创作过程中一定会收集自己的粉丝的整体的意见和想法从而指导创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吸纳广泛的玩家的积极的意见,和玩家接触最多,感性材料也最多最深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集中体现了一个游戏一大群玩家的集体的意愿和希望。由于本论坛也制定了必须当下频繁写攻略这样的规定,所以也不会因为作者长期不写攻略导致长期很少吸纳玩家意见所以脱离群众的情况出现,所以对当下长期频繁撰写攻略的作者给予参与社区建设的权力是非常必要的。同样,长期频繁撰写攻略的作者中绝大多数也非常在意自己在游戏圈子中的声誉,所以绝大多数都不会乱搞。其次,时代变了,再也不是2000-2010年期间以平面媒体为主导,大家都是完全的为爱发电的环境,在当下以微博为首的文字自媒体和B站为首的视频直播媒体的互联网创作市场环境中,以B站举例,其不仅仅完善了其点赞投币收藏功能,并且把充电功能体现的淋漓尽致。让作者完全的不计成本的为爱发电本身在目前的互联网环境下就是对作者的一种剥削,所以在论坛发展初期(说白了就是穷),给予作者参与建设的权力和允许作者们在自己的作品中挂爱发电的链接,给予作者一定的合理的特权也是在当下的客观情况与互联网环境中最适合目前可以促进作者的创作体验和积极性的方法。同样给予长期频繁写攻略的作者参与设立版规的权力也能让内容作者们更加积极的参与版面的建设。除非我们能够让作者为爱发电可以转变为为自己发电,否则我们会长期用这个策略。

在站长过去十几年里对于社区管理的理解过程中,对一个事件还原事实真相的这样的一个正义的事情也是经历了不少挫折。如果把设立版规,执行版规,裁决版规权力过于集中,除非管理者是一个极度有原则的人,否则很容易的就出现权限狗歪曲事实欺负用户的情况。例如把正确描述事实的人都禁言,然后通过喜欢弯曲事实的人抱团带节奏从而导致风向歪曲。例如我过去遇到的,25人的团队,有别的过本的团队开一个号过去指挥也算作代打团。太多的经验和教训表明,在权限设定里,权限需要分开,尤其是裁决权需要独立,同样裁决权不影响到版面的日常事务的治理。

此外,对于处罚方面,站长自己长期的管理经验里,永久性的封禁虽然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对于实际效果来说作用极其有限。处罚的严厉程度和实际上版面内的风气的管理完全不成正比。想要刻意搞事情的很容易就能搞到很多的虚拟号或者用某可以经常转变的不可描述浏览器刻意搞事情然而通过IP封禁或者大号小号全部杀死的手段达不到目的而且还会误伤。所以除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不搞永久性的禁言和封禁。

对于注册要求填写手机号,这个是国家强制性要求。本站对大家的隐私完全不感兴趣。站长本人只有警察叔叔来查岗的时候很勉强而且也很不愿意也勉为其难的顺带的被动的知道下被查岗的手机号,给完警察叔叔之后站长就忘了。

对于游戏厂商的用户协议,站长过去数次被游戏厂商坑。我举个例子,坦克世界,国际服坦克世界严厉打击开镜去草插件,但是到了国服就广为流行甚至官方对其合理性默认。以最终幻想XIV这款游戏举例,用户协议明确写禁止第三方软件,但是实际上从来不因为使用而封禁使用ACT等第三方软件的ID。因此,游戏的官方都没能力执行自己的用户协议情况下,本站对于一个事件的看法执行本站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实在无法和如一纸空文一样的游戏厂商的很难执行的用户协议相一致。

对于“用户对于账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相信是很多人有争议的,不过恰好也因为这条协议才保证了维护国家法律,维护用户权益。其他所有的互联网交互式网站用户协议都有这条。原因如下:
如果账号所有权是用户本人,那么根据法律,账号所有人就可以对账号执行买卖。那么,买卖过程中,有一方在网站违背国家法律发布政治敏感信息甚至更严重的鼓吹煽动反国家反社会言论,如果国家追究,那么站方是提交买方信息并且追究法律责任,还是对卖方提交信息并且追究法律责任,还是全部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用户对账户有所有权,那么除非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制约用户的不正当行为,根据国家法律,包括版规和这个生存手册都无法对用户的私人财产——包括账户进行管理。那么本生存手册和子版面版规都将成为一纸空文。包括诸位看到的很多游戏都无法依法打击外挂行为——因为一旦账户的所有权是用户本人,那么打击外挂就等于侵犯用户私人财产,这样显然不合适。为了符合国家法律的基础上,能够创造一个大家满意的社区,显然账户所有权在用户协议中直接写明完全在用户中显然是不合适的,一旦如此哪怕是主持正义也会陷入关站赔款的风险。所以相应的,也就有了本生存手册的其他条款,制约权力的滥用问题。